网友支招:应对招商引资中的腐败问题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11 09:01:54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新闻背景』在具体的工作中,很多事情是约定俗成的,只要考虑到对大局有利,对长远发展有利,让局部作些牺牲,都是允许的。这种现象现在到处都是。”5月12日,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副厅级)在该省芜湖市中级法院的法庭上,为自己涉嫌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6800余万元经济损失的行为振振有词地开脱道。为大局就该作如此牺牲?网友认为,对渎职犯罪就应“零容忍”。

    『新闻简述』

     没有任何相关的土地审批手续,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苏湾镇镇政府,就以每亩19600元(包括两项补偿和青苗费500元、土地调节费100元)的价格,“征用”农民耕地,并对部分不同意“征地”的农民采取强制措施。再以招商引资的形式,将13.46亩耕地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个个私企业主。(《江淮晨报》6月9日)

     一个镇政府在没有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是否有权低价“征用”农民耕地,是否有权对不同意“征地”的农民采取强制措施?这样的行为显然属于赤裸裸的违规、违法。我不打算就此问题展开讨论,我想说的是,类似苏湾镇“招商引资”背后的隐性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已不容忽视。

    吴洪明在法庭受审(来源:检察日报)

   网友回帖:为大局就该作牺牲?黄山政协官员渎职损失6800万 

    权力寻租为何常打“招商引资”的幌子?

    艾宾浩斯:把控在地方政府手中的“审批土地”的权力无疑是“招商引资”最为关键的砝码,外来企业的快速“植根和蔓生”无疑会在短时间内推升当地的GDP指标,而后者正是目前考评地方官员政绩的标尺之一,由此可见吴洪明们渎职的因果链条之一,这也警示我们,在权力分发和接受的衔接处,总有感染“病菌”的可能。

    世纪德信:吴洪明谙熟“局部和整体”、“长远和近期”的辩证统一,可惜是在用科学的方法论来指导“渎职”行为。从根子上说,曾盘踞在蚌埠市副市长“宝座”上的他,恐怕在审批土地上独占了话语权和决定权,遇到症结之处,就祭起“审批权”的“尚方宝剑”,当然是所向披靡。再加上某些企业的“威逼利诱”,吴洪明不从也难。

    南坡草:在法庭上悠然道出的“哲学思辨”,若刨去对应的事实,简直是真理,但一放到现实语境中就立刻失去了普适性:“约定俗成”是对法律的践踏,而“这种现象到处都是”更是一种令人发指的无赖。绕过招标拍卖挂牌,以低价土地进行招商引资带来的危害极大:一是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从而削弱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恶化了基本的投资环境;二是刺激了投资者进行低成本扩张与畸形的投入,导致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风险;三是导致腐败现象滋生,也造成了土地市场的混乱无序。请问吴洪明们,何来的“对大局有利”和“对长远发展有利”?有利的恐怕是你们的口袋和官帽吧?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绝不能突破“底线”

    濮阳县人:吴洪明主政土地审批时所谓的“特事特办”,说到底就是以“非常规”手段推进项目进展,不依法行政,把违反规定程序、超越职权的行为当作工作魄力。

    关注国事,闻者足戒:低价土地的招商引资带来的只是对本地长期投资环境的恶化和区域间的恶性竞争,引来的企业大多也是为了短期内获取本应属于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来作为超额利润。我们不能再走用低价土地为代价搞招商引资的路子了。

    普通人普通人:违法违规引资上项目,破坏的是经济秩序,损害的是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和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在税费改革不断深化、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仍有地方想靠无底线地“媚商”来谋求发展,实在值得深思。

    KO不得了:各地为了招商引资,竞相推出优惠政策,有的甚至不惜以违法行政为代价,滥用职权,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而少数贪官借机贪污受贿、捞取不义之财,吴洪明渎职案就是一个典型。谨防贪官借招商引资之机中饱私囊,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如何堵住“招商引资”的政策“暗门”?

    新华网友:遏制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职务犯罪,要在“制约”、“打击”、“预防”六个字上下功夫。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加大对招商引资过程中职务犯罪,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抓住土地开发、房屋拆迁、银行贷款等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李清:我国的土地审批体制是层层授权的框架,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本身就处在同一个行政架构之内,有效性往往被打了折扣。要堵住“招商引资”的政策“暗门”,除了需要继续强化由上及下式的监督外,我们还急需疏通由下及上式的更为草根的监督通道。两者互为经纬,再辅之以惩罚、预防等相关法制建设。

    郑和朋:土地是当今经济体必不可少且相当稀缺的资源,降低了土地成本,也就直接削减了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这对于企业极具吸引力。因此,企业对低价土地的追逐冲动可以理解,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自律,需要遵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决不能为了摸鱼而搅浑了水。而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对企业类型和经营状况的甄别,摒弃对“高大全”的痴迷,立足于自身经济结构的招商引资,才是真正的“对大局有利,对长远发展有利”。

     『网友支招』

    网友:土地收入审计过后,"大家都不用怕了"? (来源:发展论坛) 

    『新闻背景』日前,审计署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京津沪渝穗等11个城市土地出让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其中“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1541.05公顷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另外,土地出让净收益有1864.11亿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8%。

    网友小满:土地出让越多,地方政府所能支配的资金也就越庞大,但其中有多少土地收入用在民生上?如果如此大笔资金供官员任意支配,很容易成为被挪用的对象,成为腐败分子的囊中之物。

来源: 发展论坛    编辑: 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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