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阜宁县人大常委会紧急建议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24 09:38:26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作者:商子雍

    阜宁县公安局管辖的警察掌文林、张扉军夫妇纠集亲属,残暴殴打正在从事教学活动的女教师一事,已经发生了好些天,迫于舆论监督的强大压力,阜宁县公安局对当事人做出了初步处理。但最后的处理结果何时才能公布?最后处理时能否做到有关方面所承诺的不护短、不包庇?都还是一个谜。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人大,想起了本应在这个事件中有所作为、却至今没有任何动静的阜宁县人大常委会。

    在中国现行的政治架构中,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在人大担负的诸多重大职责中,就有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和任免政府官员这么两项。现在,作为县政府职能部门的县公安局,其管辖的警察干出了如此中国少有、世界罕见的惊天坏事,在阜宁县人大休会期间代行其权力的县人大常委会,倘若装聋卖哑、不哼不哈,那显然就是失职、就是辜负了广大选民投给你们的选票。因此,我谨向阜宁县人大常委会郑重提出建议——

    立即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责令县公安局局长以及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就警察殴打教师事件,向人大常委会做出汇报、提出处理意见;人大常委会应对这一恶性事件的处理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倘若有关方面对此事的处理严重不当或有意拖脱延缓,县人大常委会则应立即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追究有关官员的责任,直至将他们免职,以促使事件在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够让绝大多数公民满意的情况下得到妥善处理。

    毋庸讳言,对阜宁县来说,出现警察夫妇聚众殴打教师这种性质、以及情节都十分恶劣的事件,绝非什么光荣,不过,倘若能按照以上建议来依法处理,这件事又完全可以有一个十分圆满的结局,从而实现“坏事变好事”这么一种演变。因为,县人大及时而正确地行使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力,对县公安局干警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质询、纠正,并最终使事件得到恰当处理,那无疑就是给正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中国,创造出来一个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坚决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经典事件,在中国走向民主化的进程中,这样的一个事件,具有着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现在,阜宁县人大常委会正面临着这样的机遇,他们有相应的担当勇气和行事能力吗?

    行文至此,忽然想起前不久余秋雨针对“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一事,“含泪向这些请愿灾民劝告”时说的一通话:这些遭受丧子之痛的灾民的情愿,“让已经很长时间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又开始进行反华宣传了。”余秋雨之所言是有据有理抑或胡说八道,坊间自有公论,无须我饶舌。但我敢断言的是,倘若阜宁县人大常委会这一次能够挺身而出,依法对县公安局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严重问题进行监督、纠正,并取得良好成果,那对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却必定是大有好处。因为,长期以来,认为中国的人大不过是花瓶、是摆设的观念,在国外、以及国内都还有市场,阜宁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个好样子来,不就是对这种观念的有力匡正吗?

    宪法把选择、监督、罢免、改换公共权力掌管者的神圣权力赋予人大,既如此,那人大在该出手时,就绝对不可以袖手旁观!

来源: 西部网    编辑: 郭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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