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情绪带来的是暴力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7-09 10:54:19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贵州瓮安6·28事件,余烬尚温,震撼犹存,上海闸北7·1袭警事件接踵而至,暴徒刀刺10人致6死4伤,惨烈之象,使闻者瞠目结舌。愤恨未消,一波又起,7月5日,陕西府谷发生群体性警民冲突......”

    南方雪灾、安徽疫情、西藏骚乱、火炬传递、胶济撞车、四川地震,天灾人祸接踵而来。而这半个月,我们最强烈的感觉是:为什么会爆发那么多暴力事件?问题太大,需要一一分解成更多的问题,也需要一件事一件事分别探究。

    今天潇湘晨报的社论称“中国的老百姓,走到不问情由的怒目,当真不容易,为什么群众总是容易不明真相,为什么群众总是容易被不法分子所煽动,并且失控的情绪快速蔓延,这恐怕是今日我们必须深思的问题,而不是严厉打击就可以消弭。”

    警惕反社会行为,这是昨天新京报的评论。“在转型时期的社会中,反社会行为明显呈高发趋势。一些地方社会不公、救济渠道不畅、社会两极分化,是反社会行为产生的重要诱因。”“少数具有极端人格的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将自己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宣泄到整个社会上,因为在这些人看来,造成他们悲剧命运的原因,不是某一个个人,而是整个社会。 ”

    恶性案件中的暴戾何以受到追捧?这是东方早报大前天的评论。“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阶层分殊愈发严重,各种社会矛盾越积越深,很多人的日常情绪也被越来越多的“不平感”所支配。于是,当和权力部门发生冲突,许多人会凭着经验和想象表达不满,甚至为针对权力部门的暴力倾向叫好。”

    回到瓮安事件,主要需要反思的至少有两点,一是真相,二是基层政府的问题。

    瓮安事件,遮掩事实让权力丧失魅力:“这是一个以文明和法治自许的时代,政府所说的每一句话都需要有证据支撑。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一切结论都不值得信任。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当地政府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说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是谁?是什么不轨之心?所谓“黑恶势力”又是谁?是怎样“直接插手参与的”?”

    瓮安群体事件折射基层治理混乱:“瓮安事件所暴露的一个重要方面,恰恰是一些基层政府治理功能的弱化,矛盾不是迅速地解决,而是长期地积累起来,官员与民众不是和谐的互动,而是关系紧张缺乏互信。 ”“这实际上是一种破坏能量的积累过程,而学生死亡事件不过一个导火索。矛盾的积累、纠纷的交织、关系的紧张所酿成的恶果,必然需求一个出口。即便没有学生死亡事件,也可能会有其他民事的、刑事的案件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上海袭警案,《上海袭警事件的悲恸与困惑》提到了三点反思:

    第一,这是一个典型的社会病理学问题案例。“在我国,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很多类似杨佳这样的心理疾病患者,在社会机构里难以找到疏导和排遣的渠道。”

    第二,如何看待民意。“案件调查有其自身的规律,真相也不会因为民意的强烈期待而提前浮出水面。如果调查为了应付焦虑民意而强行提速,就很容易出现结论前后矛盾的现象。”

    第三,反思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上海袭警事件,对于全体公众而言,是一种社会性风险;对于受到伤害的警察而言,是一种个人性风险。这种孱弱与迟钝,显然是与我们置身所处的“风险社会”所不相匹配的。”

    新的暴力事件仍在发生,最新的一起暴力是:吉林男子范文海骑摩托车撞伤九旬老太,面对五六万元高额医药费,自忖无力赔偿的他闯进病房连刺老人6刀将其杀死,后又自刺四刀,称“我赔不起钱!大不了一命赔一命!”是谁将老实人逼成杀人犯?穷人之困与交强险之困?

    这是怎样一个社会?难怪官员们纷纷把子女配偶送到国外,有道是“裸体当官”。

来源:    编辑: 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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