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欧木华 图/陶小莫
漯河市某乡镇要求,农户收割玉米必须先向镇政府缴费办“砍伐证”,每亩缴费500元。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某乡镇出现一件怪事。农户收割玉米必须先向镇政府缴费办“砍伐证”,每亩缴费500元。而大多数农户因为未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9月18日《西安晚报》)
据报道,当地之所以要出台砍伐玉米的“两证”,是为了环保。由于一些农民有焚烧玉米秸秆的习惯,制止这种污染空气、破坏土地生态平衡的做法,引导农民接受“秸秆还田”的新理念,确实是政府的责任。但好理念为何没催生出好政策?
笔者以为,一方面是在引导农民学习先进的理念上“操之过急”,其结果是好的理念却催生了违反行政许可法的乱作为。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某些职能部门想借着新规定来达到“权力自肥”的目的。醉翁之意不在“环保”之酒,而在于“办证经济”之利。根据报道,镇政府已经派了一群巡逻员在农民的田地上巡视,这实际上是能有效约束焚烧秸秆的,为何还要多此一举要求农民办“玉米砍伐证”?
环保确实要抓,但让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需要通过人性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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